为规范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的实施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援助效益,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对外援助管理制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援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生态环境部 国际发展合作署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业经外交部罗照辉会签)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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