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0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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