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补充通知

碳中和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的补充通知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其所需采购的2018年度苏州市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ZYX2019-G-011)。现对本次招标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P4六、采购需求中 2.工作内容 更改为:第三方核查单位应按照省文件要求,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核查任务梳理,综合考虑行业、规模、区域、以往核查情况等因素,确定核查任务;核查程序主要包括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查询、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复核、核查报告提交、核查记录保存等步骤;重点排放单位对第三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含核查报告)。对未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且未提交申诉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视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对第三方核查报告(包括有异议的申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二、招标文件P29 (四)具体工作内容中 3.核查报告核查 更改为:重点排放单位对第三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申诉证明材料(含核查报告)。对未提交第三方核查报告,且未提交申诉证明材料的,原则上视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第三方核查报告(包括有异议的申诉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后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三、招标文件P32 6.2.乙方权利、义务与职责 中序号(1)更改为:(1)乙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接受和完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工作要求,乙方对提供本合同的服务人员应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管理及后方支持,并且对他们完成的服务承担责任。   四、本补充通知内容为SZYX2019-G-011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吴高鹏   联系电话:0512-65248004   联系地址:苏州市道前街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健   联系电话:0512-68361806、68364647转8002   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7月2日

碳资讯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19年辽宁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核查和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及复核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22 3:06:17

碳资讯

【环大气[2019]53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2021-12-22 3:06:19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 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