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氢能补贴扶持资金 项目的通知(附下载)


各有关企业;
为了深入践行长三角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理念,融合青浦优异禀赋生态基底和氢能绿色高效产业特色,充分发挥我区应用场景集中集聚的特点,形成错位发展、产业聚焦的优势和格局,根据国家《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 ,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层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青浦区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激发“青氢”绿色动能实施办法》,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青浦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从事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中一项或多项的,可申报2021年度青浦区氢能补贴扶持资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环保、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2、同一项目或奖项已享受过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中请。
三、支持方式
(一)投资落户扶持

1.内资企业开办资助〔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2019年及以后新设立或者迁入青浦区,运营一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实徽资本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及以上的内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开办扶持。
2.新设外资项目开办资助(区商务委-外资外贸管理科)
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按外方认缴注册资本数额相应资助:
(1)1亿美元(含〕以上,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至少到位50%的。给予300万元人民币资助;剩余部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再给予200万元人民币资助;
(2)5000万美元(含)至1亿关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子300万元人民币资助;
(3) 3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
全部实激到位的,给子200万元人民币资助;
(4) 1000万美元(含)至3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资助;
(5)100万美元(含)至1000万美元,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1年内全部实缴到位的,每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人民币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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