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动力蓄电池驱动的座位数在5座及以下的纯电动乘用车(以下简称“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6323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G 9743轿车轮胎
GB/T 14172汽车静侧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GB/T 18385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386.1 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T 1883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19596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0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GB/T 20234(所有部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GB 21670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24545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
GB/T 25978道路车辆标牌和标签
GB/T 31484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31498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GB/T 37153电动汽车低速提示音
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QC/T 48O0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B/T 3730.1、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纯电动乘用车 battery electric passenger car驱动能量完全由电能提供的、由电机驱动的乘用车。
3.2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low speed battery electric passenger car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 km/h的纯电动乘用车。
4要求
4.1通则
车辆应按照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4.2外廓尺寸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长度应不大于350Q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
4.3整车整备质量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注:整车整备质量包括车载动力蓄电池、润滑油、冷却液、随车工具、备胎(如果有)、灭火器、三角警告牌等所
有装置的质量-
4.4轮胎
轮胎应满足G9743的要求。
4.5电安全
车辆的电安全应符合GB 18384的要求。
4.6碰撞后安全
4.6.1车辆所有座椅均应至少装备三点式汽车安全带。
4.6.2车辆应该按照GB/T31498进行碰撞试验,其中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正面碰撞试验以40 km/h的速度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31498的要求。
4.7低速提示音
车辆低速提示音应符合GB/T 37153的要求。
4.8超速限制
对于具有限速功能或使用限速装置使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满足最高车速要求的车辆,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应符合GB24545的相关要求。
4.9制动性能
车辆应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制动系统(ABS),其中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制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应满足附录A.
4.10稳定性
4.10.1车辆按照GB/T 6323进行操纵稳定性试验,其指标应符合QC/T480的要求。
4.10.2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按照GB/T 14172规定的方法,在空载、静态状态下测试,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