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远景战略目标要求,依托山东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建设体系,构建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的市场机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调节、多向互动。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建立涵盖需求侧可调节资源容量竞价和电能量竞价的电力市场需求响应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升用户负荷管理能力,提高用户侧调峰积极性,全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
(一)概念定义
电力需求响应是指用户针对市场价格信号或激励机制做出响应,并主动改变常规电力消费模式的市场行为。按照电网运行需要,电力需求响应分为削峰需求响应和填谷需求响应。按照引导用户响应的方式分为紧急型需求响应和经济型需求响应。
(二)响应能力
为确保形成占上年最大直调负荷5%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今年我省将建立电力需求响应资源储备库。各市原则上需按上年最大直调负荷的5%,组织电力用户申报参与需求响应,作为储备库资源。
用户申报紧急型需求响应时,审核通过后,形成资源储备库,按照响应速度、控制方式将资源储备库分成三档。紧急情况时山东电力调度机构可通过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经国网山东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直接控制第三档用户负荷。
( 1)虚拟电厂可将不同空间的快速可调节负荷、储能、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等一种或多种资源聚合起来,实现自主的协调优化控制,是以需求响应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智慧能源系统。现阶段满足准入条件的虚拟电厂可参与山东电力需求响应。
(2)现阶段参与需求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商为具有山东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适时进一步放开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虚拟电厂须建有自有控制平台并接入国网山东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响应能力须通过测试。
(3)如代理用户参与需求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商与代理用户参与售电不是同一家售电公司,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虚拟电厂运营商和售电公司应签订三方协议。
(4)可调节负荷、储能、电动汽车、分布式电源等资源聚合后由虚拟电厂运营商代理,并按照资源分类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单个虚拟电厂具备稳定提供不少于2000千瓦的调节电力,聚合资源可实现直控,单日持续响应时间不低于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