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附下载)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江西篇章。
(二)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统筹布局。抓住“十四五”开局和开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新征程的机遇,加强与国家重大政策、规划和计划要求对接,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节能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着力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推进绿色发展。
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以重金属总量减排、VOCs治理以及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生态环境改善需求为导向,以能源等14个行业为重点,稳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衔接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形成制度合力,压实责任,有效提高清洁生产审核的效率和针对性。企业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责任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负责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部门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狠抓落实。
—―积极创新、求实问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差异化环境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各地据需开展差异化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鼓励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提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效率和效益。
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推进重金属总量减排、VOCs治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3年底前,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实施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行业、园区整体审核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降低、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实施范围和期限
(一)实施范围。结合全省碳达峰、碳中和、重金属总量减排、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vOCs治理等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需求,实施范围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铅蓄电池制造业等14个重点行业企业。

新能源

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附下载)

2021-12-22 10:33:39

新能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附下载)

2021-12-24 15: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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