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在深圳等11个城市和雄安新区等5个特殊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为指导地方做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在总结改革试点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无废社会”和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与协同推进。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以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回收利用水平低、处置缺口大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治理与深化改革。落实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坚持党政主导与多元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发动群众,依托群众,形成全社会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工作目标。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